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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制度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维护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总务处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长:霍振扬

副组长:赵海军

员:陶勇 郑军业 戴翠益 王超

二、管理制度规定

(一)坚持“一岗双责”,既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有关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三)维护稳定,不发生闹事和其他危害社会治安活动,不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非法集会、游行、罢课、聚众闹事等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现苗头及时报告。

(四)在教育教学过程和集体组织的活动中,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人员重伤、死亡事故。

(五)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

(六)积极预防本部门盗窃、打架等影响学校发展和稳定的案件发生,确保全年无刑事案件发生。

(七)积极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预防控制并杜绝教职工涉毒案件的发生。

(八)积极做好事故(事件)防范工作,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

(九)高度重视反恐维稳工作,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反暴恐防范教育,注重处室人员的思想动态,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予以解决和上报。

(十)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十一)认真做好安全用电、用水工作,严防发生用电、用水事故。

(十二)认真做好食堂、高(低)配房、水泵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巡查,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及时做好各类台账记录。

(十三)认真做好第三方服务人员及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信息报备工作。

(十四)认真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和监管工作。

(十五)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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