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办公用房的实际情况,为实现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务部门负责对全校办公用房及设备进行配置、调整。
二、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办公人员用房的安排及设备保管。
三、用房标准:
1、校领导、各部门主持工作人员,一人一间。
2、教授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一人一间。
3、副职2人一间,其他人员按房屋大小2-4人一间(各学院、部门按所分配房源自行安排并报备总务处)。
四、办公须知:
1、保持办公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及时清理。
2、爱护办公设施,不随意调动办公房屋和调剂办公设备,使用人员负有保管责任。
3、树立节俭意识,做到节电、节材,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4、严禁窗外堆物(包括花盆),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做好安全工作,及时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雨。
五、本办法自颁发后开始执行。